解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22-05-18
来源:产业发展局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创建“五好”园区,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分为五个章节,分别为“总则”、“支持内容”、“申报与评审”、“监督与管理”及“附则”。主要针对“支持内容”说明如下:
支持企业开展污染源治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业开展污染源治理,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企业开展的大气污染治理及提标改造(含工业企业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废水污染治理及提标改造(含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提质改造项目和工业噪声污染治理及提质改造项目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第三方运维。鼓励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对开展废水污染源(总排口、车间排口等)在线监控设施、废气有组织在线监控设施、废气无组织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及第三方运维的企业,以及开展废水排口、危废仓库专用视频监控建设的企业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鼓励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对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园区要求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审,取得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或标准单位创建和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管理水平提级。对获评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或标准单位及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管理水平a、b、c级的企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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