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002
- 信息生效期:2020-03-30 2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长沙经开区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20-03-30
- 信息时效期:2021-01-01
- 文 号:长经开管办发〔2020〕5号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界杯正规买球
园区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落实《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二条措施》(长经开管发[2020]15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长沙经开区(含星沙产业基地)的中小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2-6月期间(以资金到账或支付日期为准)有新增贷款的,按贷款本金的3%、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贴息支持。
1.贷款本金以相关借款合同项下实际放款金额为计算标准。
2.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企业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期限:
(1)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含)的,按一年计算,贴息金额=贷款本金×3%;
(2)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贷款期限精确到月,贴息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限月数/12×3%。
三、申报材料
(一)《长沙经开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借款合同(复印件);
(四)借据的客户联(复印件);
(五)贷款资金支付凭证;
(六)通过抵(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需提供抵(质)押合同及他项权证或质押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合同(复印件);
(八)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中,借款合同、借据客户联、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需要同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及长沙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参照申报指南准备好申报材料,交财政局统一受理。(联系人:刘丽娟;联系电话:0731-84020269;地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710室)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二)部门联审
由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分别对申报企业安全生产、工商信用、是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情况逐一审查。
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形成资金补助建议。
(三)主任会议审批
财政局将资金补助建议按程序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四)结果公示
主任会议审定后,将资金补助情况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局负责办理拨款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申报贴息的贷款原则上仅针对银行贷款,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申报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禁止委托中介代办或虚假申报,有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财政贴息资金,5年内取消申报专项财政补贴的资格。
(三)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导致实际借款资金使用时间短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需在贷款业务终止后退还相应财政贴息资金的超出部分。
(四)被帮扶企业在金融帮扶期间,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出长沙经开区的,应全额退回补助资金。
(五)本次贷款贴息政策不与其他上级贴息政策重复适用,如企业存在同笔贷款重复申报的情形,一经查实,全额追回本次贴息资金。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部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 系 人:刘丽娟
世界杯正规买球的联系方式:0731-840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