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133
- 信息生效期:2022-03-04 09:00:00
- 公开责任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区创新发展局
- 公布日期:2022-03-07
- 信息时效期:2029-03-04
- 文 号:长经开工办发【2022】9号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界杯正规买球
各部门、单位,各入区企业: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推进“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快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文件要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20〕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两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五好”园区、实现“两区”高质量发展为指引,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探索“两区”亩均效益改革,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完善企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亩均效益,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加快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为打造“三个高地”、奋进“两个率先”、加快“两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
二、工作目标
今后三年,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主要目标是:一年新突破,两年再提升,三年创示范。
一年新突破。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开展摸底、制定政策,正式启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建立“一清单(a、b、c、d类企业清单)、一库(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库)、一平台(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信息化平台)”;启动实施龙头企业领跑计划、优势产业倍增计划,着力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计划,重点对近三年年亩均税收5万元(含)以下的自有土地低效企业开展整治工作。
两年再提升。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实施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创业基地(含经认定的小微园区)等各类产业平台综合评价;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0万元(含)以下的低效企业;建立与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形成科学公正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资源配置体系。
三年创示范。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两区”亩均效益领跑全省,与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全面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为省市总结提炼一批改革创新经验案例、探索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通过三年行动,“两区”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提高30%以上;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提高至3.5%以上;亩均税收5万元(含)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部清零,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的低效企业提升转型率达60%以上,创业基地(含经认定的小微园区)成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产业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明确指标评价体系、计分方法、分类评级、评价结果应用。实施规上企业和实际用地5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确定分为a、b、c、d档企业名单,定期发布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并依据其综合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评级、分类施策。(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招商合作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落实)
(二)推动低效用地改造提升。按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制定计划,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分别采取提升改造、二次招商、产权转让、兼并重组、协议置换、收储回购等方式,启动实施龙头企业领跑计划、优势产业倍增计划、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计划。依据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坚持“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对有意愿改造的企业,出台政策鼓励开展内部挖潜。用好各项政策,明确“两区”资产征收标准,编制“两区”资产盘活工作流程。依托“一清单、一库、一平台”,加强“两区”土地厂房出售出租监管,设立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等前置条件,加强信息共享,做到空间释放与项目招引无缝对接。[牵头部门:区招商合作局,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社会事业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落实]
(三)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在切实推进降本减负的基础上,依据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能、碳排放、排污、财政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加大对a、b类企业激励力度,调控c、d类企业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程序,加强工作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区社会事业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落实)
(四)探索企业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试点。争取上级支持,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两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与规范企业间要素交易行为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企业关闭、停产、退出、要素交易、并购重组等过程中的交易环节费用,探索推动土地、用能、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优质企业集聚。(牵头部门:区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社会事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落实)
(五)严把项目准入和强化综合评价机制。严把新增产业项目准入关,强化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和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研究推进基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基础上的项目绩效评价和土地履约清理,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税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区招商合作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落实]
(六)加大首档企业正向激励力度。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首档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首档规模以下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首档企业在信用评级、授信准入、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首档企业主动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落实金融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落实)
(七)依法依规加大末档企业反向倒逼力度。对末档企业严格综合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停止相关财政补贴,加大亩均效益低下企业整治力度。[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合作局、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星沙产业基地管理中心、县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落实]
(八)开展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和经验推广。用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两区”实施范围内先行先试,分企施策精准推进,实现改造提升一批企业、协商回购一批企业,战略并购盘活一批企业,招商引资腾退一批企业,依法维权清理一批企业。聚焦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提高亩均效益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经验案例,示范带动区域性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常态化。[牵头部门:区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区招商合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落实]
四、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目标,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分阶段逐步推广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3月之前,出台“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政策;各部门根据重点任务要求出台配套政策和制度程序,全面开展“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2年3月-2023年6月,建立“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健全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长效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根据年度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制定“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开展“两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建好“两区”亩均效益改革“一清单一库一平台”,实现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配套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3年7月-2023年12月,常态化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总结提炼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制度创新成果,积极推动省市开展亩均效益改革。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顾问,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副主任(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重点研究协调推进“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牵头抓好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贸区创新发展局,由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单位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系人。
(二)加强考核激励。长沙经开区“两区”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两区”亩均效益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任务,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做好总结,协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创新推广容缺办理、全程代办、承诺制等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窗受理、专人负责、专班服务。充分利用媒体渠道,主动讲好亩均效益改革故事,宣传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引导企业转变发展理念,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