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比亚迪车架及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2-09-01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比亚迪车架及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比亚迪车架及结构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二路南段10号湖南吉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租赁湖南吉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建成的1号厂房部分空置区域和2号厂房建设车架及结构件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架工厂和结构零件工厂两部分,不涉及土建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焊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焊接烟尘由半围合式的焊接工作站集气罩收集,经集中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切机、冲压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并采取墙体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钢板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焊渣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黄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厂区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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